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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通过新版窃听法案 参与窃听公司获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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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参议院9日以69票赞成、28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新版窃听法案,其中按总统布什的要求给予参与窃听项目的电信公司以法律豁免权。

作者:杨晴川 王薇 来源:CNET中国·PChome.net 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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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华盛顿7月9日电(记者 杨晴川 王薇)美国国会参议院9日以69票赞成、28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新版窃听法案,其中按总统布什的要求给予参与窃听项目的电信公司以法律豁免权。这一法案上月已在众议院获得通过,不日将由布什签署生效。

  这一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历时近一年、民主党控制下的国会与布什政府之间围绕制订新版窃听法案之间的斗争以布什占据上风而告终。

  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总统布什授权国家安全局在未经特别法庭许可的情况下对境内居民的国际间通信进行窃听。一些电信公司也参与了这一项目,为政府提供有关电话记录。此事于2005年底被曝光后,在美国国内掀起轩然大波。

  民主党人指出,布什政府的行动违反了1978年国会通过的规范政府窃听行动的《国外情报检查法》。但布什政府则称,这部法律已经过时,在新形势下已不适用。双方最终同意制订一部新法律来取代《国外情报检查法》,但在具体条款上一直争执不下。去年8月,国会曾在与布什妥协后通过有效期仅为半年的临时法案。有效期过去后,双方再次争斗,焦点在于是否给予参与窃听项目的电信公司法律豁免权。由于害怕背负导致新法律“难产”的责任,国会最终向布什作出了让步,同意给予有关电信公司豁免权。

  国会通过的这部新法律将正式取代《国外情报检查法》,作为美国政府今后进行窃听活动的依据和准则。法律授权布什政府可以为了反恐需要,对通信一方在美国境外的国际间通信进行未经法庭授权的窃听,但同时也加强了美国司法部门和国会对窃听行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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