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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而立 来源:中国江西网 2008年5月6日
关键字: EV71
4月27日,新华社向全国发布消息,称“阜阳市3月份以来已有789名儿童感染肠道病毒EV71,19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至此,近一个多月来,安徽阜阳“怪病”夺取儿童生命、“小儿非典”、“人禽流感”、“口蹄疫”等传言不攻而破。经卫生部、安徽省和阜阳市专家的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确定该病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
28日出版的《南方都市报》则曝出惊人消息:安徽阜阳疫情上报半月后方公开并出现误判。从3月上旬收治“怪病”患者,3月27日、28日、29日出现5例患者死亡,直至4月15日当地媒体才公开此病的信息,而且定性为“重症肺炎”。
如果说,EV71疫情同SARS一样,是一种并不常见的病毒感染,当地医院缺乏对这一病毒的了解和认知,缺乏相应的诊断、预防知识,那么,在短时间内发生同样年龄、同样症状,同样死因,且接二连三死在同一医院里,是足应引起医疗机构的警觉的。事实上,医疗机构也已在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安徽省派出的专家组很快赶赴阜阳。我们不妨作出推断,即使不能对何种病毒感染作出准确的断定,至少,认定为是一种疑似传染性疾病还是能够做到的。然而,一个“重症肺炎”将EV71排除在疫情之外。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是专家水平太低,还是当地政府害怕产生“负面影响”,不愿声张,甚至刻意隐瞒疫情的?“重症肺炎”是如何得来的?
这是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说,目前仍在医院住院治疗和留院观察的有204例,其中重症患者18例,病危4例。可见,由于疫情未做到及时公开,信息不对称,没有引起公众的警惕和预防,最大范围地切断传染源,使得EV71疫情同当年的SARS一样,在短时间之内爆发。而“误判”及其其后当地媒体援引有关人士的“经疾控中心专家流行病学调查,表明这几个病例没有相互传染联系”,“请转告群众不用担心”等报道,又进一步误导了公众,幼儿园开始逐个给家长打电话,让他们把孩子送到幼儿园,继续上课。
在EV71疫情问题上阜阳是否刻意隐瞒,现在还不能认定,但当地政府一直“内紧外松”,“内部下达指令性文件,采取措施,对外不公布”,至少说明阜阳政府看到了疫情的可怕和严重性了。无论是因“误判”延缓了疫情的及时公开,还是出于瞒报而“误判”的,都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等规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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